《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瓷质砖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剂产品》
2011/6/15 14:46:0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5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制定了《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瓷质砖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混凝土防冻剂产品》,现予以公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2.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瓷质砖产品
3.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混凝土防冻剂产品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编号:CNCA-12C-049:2004
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
2004-02-23发布 2004-05-0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 适用范围
2. 认证模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2产品抽样检测
4.3初始工厂审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5获证后的监督
5.认证的维持和变更
5.1认证证书的维持
5.2认证证书覆盖内容
5.3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5.4 认证范围的扩大
5.5 认证范围的缩小
5.6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6.2加施方式和位置
6.3相关要求
7.收费
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附件2: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纲要
附件3: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对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有害物质限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氨酯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硝基漆类是指由硝酸和硫酸的混合物与纤维素酯化反应制得的硝酸纤维素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醇酸漆类是指由多元酸、脂肪酸(或植物油)与多元醇缩聚制得的醇酸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聚氨酯漆类是指由多异氰酸酯与含活性氢的化合物反应而成的聚氨(基甲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以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产品抽样检测
初始工厂审查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
认证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4.1.2申请文件
认证委托人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正式委托认证的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注册证明材料;
2.关键原料及其供应方目录、相关的质量文件;
3.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有害物质限量控制要求;
4.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5.生产/检测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
6.其他资料
4.2产品抽样检测
4.2.1抽样原则
4.2.1. 1原则上每个申请认证单元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不同的加工场所采用同一个技术管理、同一
生产工艺且关键原料种类、来源和配比无较大变化时,可适当减少抽样数量。
4.2.1.2样品应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4.2.2抽样时机
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工厂审查前进行。特殊情况下,为方便企业,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3 抽样场所
原则上在生产现场抽样。特殊情况下,经认证机构与委托人协商,也可在其他场所抽样。
4.2.4抽样人员
由指定认证机构确定的人员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特殊情况下,认证机构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机
构或其他人员代为抽样或封样。
4.2.5 初始认证的抽样品种选定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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