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49.《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50.《上海市金山三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51.《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2.《上海市水上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53.《上海市港澳居民及华侨暂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54.《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55.《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56.《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57.《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8.《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59.《上海市档案馆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60.《上海市艾滋病防治办法》第三十八条;
61.《上海市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62.《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63.《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64.《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65.《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十八条;
66.《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第三十二条。
(三)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7.《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第五条;
68.《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第一条;
69.《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四)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70.《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第一条、第六十一条;
71.《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
72.《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十条;
73.《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74.《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75.《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五)将下列规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6.《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款;
77.《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78.《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79.《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六)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绿化条例》”
80.《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81.《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款;
82.《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83.《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
84.《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85.《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第五十三条。
(七)将下列规章中的“《上海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条例》”修改为“《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6.《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一条;
87.《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88.《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
89.《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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